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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福州广电集团网络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广播电视方面的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将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福州广电网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福州广电集团网络中心综合部是福州广电集团网络作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办部门,负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行政事业性收费;
●工作动态;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福州广电网络”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为 http://www.fzcatv.com.cn)。
(二)公开形式
通过“福州广电网络”门户网站上公布,省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广播电视方面的政府信息;为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查阅场所提供有关信息,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广播电视方面的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福州广电网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公开信息”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得广播电视方面的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广播电视方面的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广播电视方面的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福州广电网络综合部作为广播电视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咨询联络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968896
通信地址:福州市圣庙路16号综合部
邮政编码:35000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从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福州广电网络综合部送交。
(三)申请处理
福州广电网络综合部收到《申请表》后即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福州广电网络综合部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福州广电网络”门户网站上的流程图。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福州广电网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福州广播电视集团网络中心
二〇〇八年五月 |